20110403
學校一位老師在上課時,一群學生連甩都不甩他,聚在一堆玩撲克牌, 那位 老師也很白目
〈因為我現在覺得去管教學生的人實在是太不識相〉,開口制止學生不要玩認真上課,當然學生不會理會他 ,繼續玩撲克牌,於是這位 白目的老師走下講台抽起一張牌走回講台,一回頭,一位比他高壯的學生 也走向前抓起他的衣領,劈頭就是甩老師兩巴掌,老師當場傻掉,事後校方聯絡兩天才找到這位學生 的家長出面處理,學生勒令轉學處置。
校長還當 全校 老師的面誇讚這位老師沒還手,真是好老師,事情也較好處理,等於送走了一顆不定時炸彈。
原來老師處罰學生會被告上法庭,可是學生打老師可以完全沒事,而且被學生打不出手的才是好老師, 學生依舊可以在另一個學校悠遊自在,我茫然了……原來人本所要的就是一個打壓老師、提升問題學生權力的教育環境啊!
一個遍體鱗傷的老師! 一項需要你在『明哲保身』與『責任』之間做選擇的工作。
「人本」在一昧訴求人權應被尊重的同時,卻未對社會環境做評估。
當學生的人權被尊重,卻未被告之,他也應尊重他人的人權時,學生只得到放任與無知。
試問:如果再繼續惡性循環下去,台灣勢將沉沒!?台灣的孩子要在哪立足.生存.面對人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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